江苏省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苏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助力新阶段江苏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省水利厅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02条,开设10个专题集中发布权威信息;“江苏省水利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7条,微博发布信息532条。精心策划“碧水绕苏——幸福‘河’你在一起”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南水北调东线通水十周年推出系列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组织、接受媒体采访42次。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加强数据公开,实时公布全省水情、雨晴信息,每日公布重点河湖水文数据,每月公布重点水利工程进展情况,每年公布年度水资源公报。依法规范做好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年办结答复依申请公开61件,其中网站申请49件,信函申请12件,内容主要涉及水利统计数据、水利公文、工程建设、水文信息、规划文件等方面。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2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政策文件,本年度公开3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厅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组织召开厅系统规范宣传阵地管理座谈会,印发部分常用新闻宣传报道用语对照表,对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信息发布进行“三审三校”,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网站全年总访问量约1600万人次。组织对群众关心的水情信息、雨情信息进行手机端适配,更好地服务日益增长的移动端浏览网站信息需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站运行情况监测,守牢网站安全底线。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度,全年办结政务咨询556件。

(五)监督保障

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责任,坚持每日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的互联网应用系统进行安全监测、每月对互联网资产进行安全扫描,开展2023年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网络安全现场检查督察等活动。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厅机关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厅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举办全省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844.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0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61

0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还需丰富、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主动公开信息,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和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栏目,加强互动类栏目建设,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