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江苏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扣水利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主责主业和群众关心关切,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实效,为全省水利事业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
强化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20条。围绕中心工作开设防汛防旱、工程建设、碧水绕苏等8个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权威信息与工作动态。持续做好民生信息发布,每日更新全省水情、雨情数据,每月公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每年定期发布《江苏省水资源公报》。依法规范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部门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新媒体传播效能。政务新媒体平台协同发力,不断创新内容表达与互动形式。“江苏水利”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10条,官方微博发布336条。积极运用AI技术摄制“大运河上的水利瑰宝”等水文化微视频,生动传播水利知识与水文化。圆满完成“青春华章”大思政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点击量超亿次。深化主流媒体合作与专题策划。加强与《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全年累计发稿600余篇,推出船闸取消收费、江河安澜的数字密码等重点专题报道。此外,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制作发布《河湖安澜促发展》公益宣传短视频,组织编印《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汇编》《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普法材料,多维度推动水情教育与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已办结6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于水利统计数据、工程建设、河湖管理等领域。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54件,信函申请14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5件,占比52.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全流程规范管理,统一使用标准答复文本,着力提升答复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原答复2件、依法驳回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政策文件制发流程,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立项评估工作的通知》,从严把控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合法性审查和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组织对《江苏省里下河地区滞涝圩管理办法》《江苏省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生产取用地下水限额》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截至2025年底,省水利厅现行有效规章共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1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围绕政策背景、核心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多角度解读。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3项;完善政务服务指南,编印18项行政许可办理指南,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水利厅门户网站及“江苏水利”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平台传播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网站全年总访问量约217万人次,微信、微博总阅读量约147万人次。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智慧化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完成水情、雨情等关键民生信息的移动端适配优化,更好地满足公众通过移动设备获取信息的需求。畅通网络政民互动渠道,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咨询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结政务咨询269件,答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责任,引入专业防护队伍,实施有效的网络隔离与安全策略,提升整体防护能力。坚持每日对互联网应用系统进行安全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攻防演练和网络安全现场检查督察。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不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举办全省水利系统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政策解读的精准性、通俗性和传播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水利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改进工作,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文解读、动画视频、直播访谈、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切实提升解读实效;依托省大数据中心,稳步推进水利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社会化利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更好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省水利厅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