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苏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省水利厅工作职责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为江苏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主动公开

通过省水利厅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69条,开设8个专题集中发布权威信息,实时公布全省水情、雨晴信息,每日公布重点河湖水文数据,每月公布重点水利工程进展情况,每年公布年度水资源公报。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编发新闻通稿28篇,组织、接受媒体采访37次,举办新闻发布活动6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6条,微博发布信息472条,以多种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水利政策、提升传播效果,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规范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接收通过邮寄、网络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内容主要涉及水利统计数据、工程建设、河湖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实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政务公开有关事项目录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逐项落实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厅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制定2024年全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对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信息发布进行三审三校,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水利厅网站、微信、微博等运行维护,网站全年总访问量约921万人次。组织对群众关心的水情信息、雨情信息进行手机端适配,更好地服务日益增长的移动端浏览网站信息需求。深化电子证照改革,发放取水许可、河道(长江)采砂等5类许可证件电子证照,推行不见面审批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度,全年办结政务咨询407件。

(五)监督保障

全面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引入专业防护队伍,实施网络隔离措施,提高防护能力。坚持每日对互联网应用系统进行安全监测,开展安全攻防演练和网络安全现场检查督察等活动。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内年度综合考核,不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厅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举办全省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修订)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6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1

0

0

0

0

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1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58

1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力度有待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尚需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法定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增强解读内容的易懂性和可读性,提高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针对网络安全漏洞,开展排查整治,确保网络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省水利厅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