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有红利,地下水取用权也可以上线交易!昨天记者从扬州市水利部门获悉,一桩由扬州企业出售、泰州企业购买的地下水取用权交易12月15日在中国水权交易所平台顺利成交,交易水源为地下水,水量8000立方米,交易金额1600元。
两个地级市互通有无、跨市域交易水源取用权,这在江苏省尚属首例。这也标志着扬州市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在用水权改革、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探索实践方面迈出关键性一步。
“扬州企业转让取水权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泰州兴化市中庆置业公司的水产养殖项目用水量大,主管部门批准开采地下水许可量0.74万立方米/年,难以满足生产需要,企业负责人孙广林四处打听,终于从扬州广陵区水利部门获得信息,有企业用水指标有富余,可以转让。扬州泰州两地水利部门主动介入,为企业牵线搭桥。
“通过这次交易才知道,节约下来的水还能卖钱,带来经济收益。”出售地下水取用权的扬州市捷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储刚告诉记者,他们企业本来也是用水大户,后来在水利部门指导下,先后投资70多万元,完善节水措施,更新改造地下管网,设置专用沉淀池收集场地废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2021年企业成功创成扬州市节水型企业,并将原来地下水取水许可12万方压减到4.8万方。
“企业有节水意识,舍得花钱上节水设备,回报远不止眼前一点利。”储刚说,按照我国水权流转规范,他们公司将富余的取水指标上挂中国水权交易所平台,购买方在线竞价,达成一致后完成交易,买卖双方省心省力。
“本次取水权交易的成功实施,是一次搭建用水权交易桥梁,缓解企业用水之急,盘活用水存量的有益尝试。”扬州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处长王洁表示,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根本在于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引导和鼓励开展多种类型的水权交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规范水权有序流转,从水的公共产品属性出发,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政府该管的要管严管好,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两只手”相辅相成、协同发力,推动水资源从“闲置”向“增值”流动。
通讯员 陈志慧 王荃 记者 周晗
来源:2024年12月17日,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