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部署疫情防控下水利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06 16:28:15 浏览次数:

9月3日,扬州市水利局印发通知,对过渡期和常态化防控阶段水利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切实把疫情防控责任压到实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主要负责同志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统筹疫情防控与工作开展,所属干部、职工应依法依规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

要做好有序复工准备。加强返岗职工审查,提前做好全面消杀,组织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到位。要常态开展内部管控。加强入口管理,强化环境消毒保洁,做好人员聚集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

要强化水利防疫支撑。在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河道管护、工程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水利工作,为全市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水利支撑。一是全力保障良好水环境,加大城区人员密集地区河道保洁力度,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面清洁、水流畅通、水质良好,避免河道、湖泊等水体成为病毒传播媒介;二是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密切关注工程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防止出现管理空白;三是严格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疫情防控管理,监测施工人员健康状况,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制定消毒计划、落实消毒人员,确保施工场地环境安全。

(供稿:扬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