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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点击数:  

各设区市水利(务)局: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已于7月12日16时,将我省长江、太湖地区的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当前,已进入防汛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全省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度汛,现就有关安全度汛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安全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防汛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密切跟踪雨情、水情、汛情,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充分准备,强化调度协调配合,持续排查整治隐患,提高防汛救灾应急能力,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夺取“双胜利”营造安全环境。

二、启动落实预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对施工现场安全的严重影响,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预案》,启动落实相关工作,针对汛情、水情以及工情的变化,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度汛措施,组织参建单位对现场安全度汛组织机构、抢险队伍、应急物资、机械设备、供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物资齐备。

三、加强监测巡查。要加强对新完工工程的检查,重点检查新筑堤防、穿堤建筑物与堤防结合处等部位。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围堰、导流泄水建筑物、临时跨河便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等重大危险源检查和监测。同时,要检查施工场地及现场生活办公区是否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坍塌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等。

四、强化技术保障。要充分利用各参建单位现有人员队伍、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可组织社会力量参加应急抢险。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派出工作组,对沿江各市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各级各单位也要派出技术人员深入工程一线、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度汛形势,靠前提供服务。

五、加强值班值守。要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地方及防指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建立接收和发布气象信息的工作机制,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重大险情及时上报。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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