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1-11 10:51:01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河长制“全面见效”迈上新台阶,近日,泰州市出台了《泰州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水是泰州最具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泰州自然资源能级、促进泰州城乡高质量发展与改善百姓福祉为奋斗目标,以“绿水+”为主要抓手,坚持安全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文化引领、共享共管,按照系统谋划、试点先行、分段实施的原则,力争到2035年,全面建成万水安澜护江城的安全之河、人水两利同相处的健康之河、近水康养惠民生的宜居之河、涉水生物可持续的生态之河、碧水环绕赋“乡愁”的文化之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富民之河,实现泰州河湖从自然美向灵动洁净的水体美+绿色文明的生态美+自然开阔的空间美+彰显文蕴的意境美+安定吉祥的生活美的“五美”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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