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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点击数: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水人〔2019〕5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要不断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树立鼓励干事创业、激励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三、政策规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根据上年度机关综合考核等次确定,去年水利厅综合考核为第一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30%。省管和部管干部不列入局年度考核人员的基数。参加援疆、扶贫、科技镇长团等人员分别在援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局政治处审核备案,本人不列入局年度考核人员的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局优秀等次指标。年度内接收军转干部参加考核,考核等次确定为称职。

四、考核办法

1.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厅考核组统一组织考核,采取述职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等次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厅党组确定。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人员的基数17人,优秀等次名额5名。

2.处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由各处室自行组织述职。各处室按照年度考核人员基数的40%比例上报优秀等次候选人,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候选人具体名额为:办公室3人、政治处2人、项目处4人、工务(安监)处4人、财物处2人。

五、报送材料要求

1.请处级干部在1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个人述职报告(电子版)、处室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电子版)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政治处汇总。

2.请各处室按照要求于1月15日前完成处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并及时认真报送《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机关和参公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表格请在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倪 瑾   025-86338736。


附件:1. 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机关和参公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测评表

           4. 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


苏水建政[2020]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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