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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加强全省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水利(务)局,省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处,省太湖治理工程建管局:

为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当前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水传发〔2019〕115号)及第三季度省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应在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

二、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隐患,以及我局组织开展的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成立工作组,组织开展 “回头看”。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标对表,深入工程一线进行督查指导。“回头看”要以水利工程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施工围堰、水上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系统、营地选址等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为重点,逐一排查各项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对发现的新隐患新问题,要进行现场整改。各项目法人要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应急管理,加强工地值班值守

各地要督促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工地现场应急车辆、设备、物资、队伍等各项保障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节日期间职工往返工地交通安全。

请各单位于9月17日前将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值班表报我局备案。我局近期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省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陈晓东    13913387800 

E-mail:  109668795@qq.com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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