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发布日期:2018-05-17 10:31:17 浏览次数:

5月13日,连云港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生态河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这标志着连云港市将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河湖建设,努力打造高质美丽新港城。

《行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分别提出2020年近期目标和2030年远期目标,努力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把连云港建成河海安澜、碧水畅流、人水和谐的国际性海滨城市。全市水利系统将以坚持生态优先、河长主导、因河施策、改革创新的原则,重点实施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水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体系,区域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基本达到5-10年一遇。市区新沭河段、海堤主城区段外围防洪标准总体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市及重要乡镇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区域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98%以上。

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75%以上县、区建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完成全市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河湖污染负荷。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确保到2020年农村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消除黑臭水体,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2018年市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各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保护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湖(库)生态,维护河湖(库)健康生命。2019年建成临洪河口湿地公园,形成保护—开发—保护的良性循环。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20平方公里,创建夹谷山、泊船山等4条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六是加强水文化建设。保护挖掘河库文化和景观资源,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完成物质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普查,发布市级水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水文化遗产解读,保护水文化遗址公园,建设水文化博物馆。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打造水美乡村,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风尚。

七是加强水工程管护。2018年完成82条骨干河道、海堤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闸站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全面、技术先进的河湖综合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高河湖智能化调度水平,充分发挥河湖与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功能。

八是加强水制度创新。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到2020年,实现以“五位一体”为主的多元化长效管护全覆盖。建立河长制下区域化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以区域为单元的河湖生态资源综合管理。到2020年,全市农业取水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政府与市场联动的河湖治理投融资机制。(供稿:连云港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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