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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18年12月7日  地点: 江苏水利大厦24楼
 内容: 通报今年以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一、张劲松副厅长通报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二、记者提问。
出席人员: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张劲松,厅办公室、工管处、水资源处、省河长办、省水政总队、省水利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新华社、央广网、中新社、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新华日报、江苏省广播电台、江苏省电视台、中国江苏网、江苏经济报、扬子晚报等省内主流媒体
会议摘要:12月7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闻通气会。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张劲松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宣布全面建立河长制,并且率先将河长制纳入地方法规。今年1月,我省高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核查。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碧水保卫战、生态河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河湖突出问题的治理和长效管护,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由“见河长、见湖长”全面转向“见行动、见成效”新的发展阶段。
 
   
文字实录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7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宣布全面建立河长制,并且率先将河长制纳入地方法规。今年1月,我省高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核查。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1日,省委常委会议听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工作要求。8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9月起,省级河长湖长开展新一轮巡河巡湖活动。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碧水保卫战、生态河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河湖突出问题的治理和长效管护,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由“见河长、见湖长”全面转向“见行动、见成效”新的发展阶段。

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一)组织架构全面建立。一是工作方案高质量出台。我省《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省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和“强富美高”新江苏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方针,系统谋划了今后一个时期河湖管理工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河长体系高起点建立。省级实行双总河长,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担任省级总河长;12位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担任24条流域性重要河道、13个重点湖泊的河长湖长;全省共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5.7万余人。我省河长湖长实现了水体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向习近平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庄严命题交上了完美答卷。三是制度体系高标准健全。今年,省级出台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年度考核细则,探索建立问责办法、暗访和曝光制度。列入了河长制工作要求的《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南京出台了水质监测制度、河道蓝线管理办法;常州、泰州出台了问责办法;苏州、盐城出台了河长履职制度;徐州、淮安、宿迁出台河长述职制度;宿迁还出台了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

(二)工作平台高效运转。一是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省委娄勤俭书记先后察看洪泽湖、太湖、微山湖,调研部署长江大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工作。吴政隆省长检查指导长江、太湖、大运河、微山湖、洪泽湖等河湖保护工作。今年以来,省级河长湖长巡河35人次,市级河长湖长巡河900余人次,县级河长湖长巡河17000余人次,推动解决一批河湖管治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河长办统筹协调。省河长办印发了《2018年全省河长办工作要点》,对各设区市开展了督查考核、明察暗访,汇总梳理存在问题清单,印发各设区市落实整改。举办河长制培训班,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领导干部(河长制)专题研究班。各级河长办对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问题交办、督办查办,逐一解决销号。镇江市河长办联合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季度督查考核。昆山市创新举措,将河长办、治水办、农污办、黑臭办合署办公,由市河长办牵头抓总。三是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水利部门认真做好水源地达标建设、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用水管控以及排污口核查与整改,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开展污染源控制和治理,住建部门抓好黑臭河道治理,交通部门推进航道、港口码头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新华日报》开辟“总河长话治水”“河长在行动”专栏,《扬子晚报》设立“三乱”问题曝光台。四是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省级启动“保护母亲河、争当河小青”活动,开展“太湖杯·寻找身边的河湖卫士”推选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各地通过设立“民间河长、巾帼河长、企业河长、义务监督员”等方式,提升公众参与热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抓手日益强化。一是实施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去年10月,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高质量推进系统治水打造了总抓手。13个设区市政府,水利、交通等11个省级部门出台了实施方案。各地积极开展生态河湖样本建设,南通启动3条市级河道、12条县级河道、100条乡镇级河道、1000条村级河道的“3111”生态河湖样板工程。南京出台了《水环境综合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争3年使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宿迁积极打造生态示范镇、生态河道、模范河长市级样本。二是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河湖“三乱”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非法码头整治、固体废弃物清理。全面实施洪泽湖、骆马湖砂石禁采,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三是编制河湖长效治理方案。省市县三级《一河一策》基本编制完成。省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28个河湖的《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已通过省级河湖长组织的审定。四是探索边界河湖协调共治机制。建立全国首个省际湖长协调共治机制。南京溧水、高淳与安徽马鞍山博望区、当涂县政府签订《石臼湖共治联管协议》;徐州沛县与山东济宁微山县建立苏鲁边界“五联机制”,解决京杭运河等40余处插花地段管理矛盾问题;连云港东海县与山东临沭县共商部署石梁河水库保护工作;苏州吴江区与浙江嘉兴秀洲区签订清溪河联合治理合作协议。

(四)重点河湖治理扎实推进。一是突出长江治理。大力实施长江河势控制工程,突出重要节点防护,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保持河势总体稳定。规划江堤提升工程,加强沿江支流治理,巩固长江干流水功能区达标成果,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严格控制岸线利用总量,整治违法违规利用岸线项目,促进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突出大运河治理,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拓浚河道、加固堤防、新建改造了一批泵站和水闸。引导沿运各地大力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从源头减少废污水排放,缓解运河纳污压力。着力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突出水源地保护,全面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设施和风险隐患。扬州市实施沿线生态修复,共修复岸线18公里,打造沿河风光带9.5公里。三是突出太湖治理。综合运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力促太湖水环境根本改善。通过蓄泄兼筹、引江济太,完善“两进三出”引排格局,确保供水和防洪安全。通过以水定需、生态补偿,合理配置太湖水资源,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无锡市以161条环境综合整治、38条黑臭水体和13条主要入湖河道治理为重点,实施控源截污、水系连通、畅流活水等关键措施,突出精准治理。四是突出洪泽湖治理。重点实施退圩还湖工程,修复近岸带生态,增加调蓄库容,向空间要容积;坚持水陆共治,推动洪泽湖“三滩”环境治理,加强河湖水质监测,集中整治问题支流,逐步修复洪泽湖水生态。淮安市投入10亿元对9条出湖河道进行整治及生态修复。

(五)工作基础加速夯实。组织开展全省骨干河湖名录修订,形成了《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送审稿,《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修编已完成保护名录初步成果。试点组织开展太湖“一湖一档”填报工作。《江苏省河湖资源及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初步设计已获批复,对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实施秦淮河生态河湖监测评价体系试点建设。

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初显

(一)河湖空间管控不断加强。一是科学定空间。全省累计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5.8万公里,划界信息已入省级数据库;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二是全力护空间。河湖“三乱”专项整治首批下达的1115个项目,已整改699处、完成率达62.7%,连云港市已全部完成;在洪泽湖网格化管理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太湖、里下河湖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基本完成长江固体废弃物清理。三是有效增空间。积极推进湖泊退圩还湖工程,已完成东太湖、滆湖一期、大纵湖、白马湖(淮安片)等4个湖泊退圩还湖,恢复水域面积92平方公里。

(二)河湖水质不断改善。326个国考水功能区今年上半年达标率83%,高于国家要求的74%。104个国考断面,优III比例比一季度回升4.8%;劣Ⅴ比例为2.9%,比一季度下降4.8%。太湖湖体平均水质由Ⅴ类改善为Ⅳ类,富营养化程度从中度改善为轻度,137个重点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91.2%,总体呈稳中向好态势。

(三)河湖水生态不断恢复。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省主要河湖健康状况趋于稳定,且有所好转。据对32条流域性河道、11个主要湖泊的调查,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去年达到85%。全省9个设区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全省已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58家、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18个、水美乡镇178个、水美村庄1437个、美丽库区·幸福家园115个。

(四)河湖水资源不断优化。全省万元GDP和工业增加值水耗完成国控目标。10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已有87个通过达标建设验收,注销5个,另有5个已完成整治,具备验收条件。建立30个应急备用水源地,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或“应急水源地”保障体系。规模以下排污口摸底排查全面完成,全覆盖、全天候监测规模以上排污口,分类整改268个违规设置排污口。在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5年蝉联优秀,2017年、2018年为全国第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到位。出台《江苏省河长湖长问责办法》,建立《暗访和媒体曝光制度》。采取日常与年终相结合、部门测评与第三方监测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督察考核工作。加强对基层河长湖长的培训,强化河长湖长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加强河长办队伍建设,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推动生态河湖建设到位。大力实施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推进“5151”生态系统工程建设,着力构建长江、大运河、淮河、通榆河、新沂河5条生态河湖带,加快建成1000条生态样板河道,全面建设50座大中型生态水库,整体打造100个生态湖泊。顺应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试点探索以县(市、区)为单元,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整体推进生态河湖达标建设。建立生态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对骨干河道、重点湖泊进行生态评估,对设区市的生态河湖建设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三)推动重点河湖治理到位。围绕长江大保护,重点对岸线非法利用、固体废弃物、入河排污口、水源地和水功能区、入江支流、非法采砂等进行集中整治,解决当前水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太湖“两个确保”,加快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配置,推进生态清淤淤泥处置试点。系统研究洪泽湖治理问题,推进退圩还湖,开展湖泊生态修复,提升湖泊生态功能。加快大运河水环境治理,保障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统筹实施综合整治、沿线骨干河道治理和骨干工程除险加固,全面提升防洪和供水能力。

(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到位。推动落实管护机构、人员和经费,推广农村河道“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机制。全面摸清河湖基本情况,建立“一河一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一河一策”落地落实,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坚持河湖长总抓与部门负责相结合,加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力度,强化河湖水域和岸线保护,加快河湖“三乱”整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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