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8-10-10 13:17:14 浏览次数:

日前,连云港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河长吴海云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并组织参会人员赴宿迁考察河长制典型示范河道,现场听取河长制工作经验介绍。

会上,市河长办通报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水源地达标建设情况,市环保局通报1-9月份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各县区分别汇报河长制工作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吴海云肯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取得的工作成绩。她指出,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坚持系统谋划、严格管理、标本兼治,坚持群策群力、整体推进、攻坚克难,稳步实施污水管网完善、水污染防治、清水绕城、畜禽养殖场整治等一系列工程,着力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全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达到建设标准,整个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吴海云指出,要认清形势,不断增强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也是综合整治水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不断增强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河长治”向“河长治”转变。

吴海云强调,要狠抓关键,确保完成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一要围绕问题清单,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按照省、市河长制履职办法和年度考核细则,推动“三乱”整治等各项行动不断深化。各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好“中枢机构”和“参谋部”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落实好问题清单下达、交办、督查、考核,及时梳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给河长研究解决。二要围绕水污染防治,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以县区为单位,统筹规划、连片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统筹项目、资金,逐步对水质较差的河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清理整治污染企业、村镇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河道保洁和管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三要围绕机制模式,提升管护效能。完善问题销号机制、协同联动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真正把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到位。要统筹推进河长制、湾长制和“263”专项整治行动,构建起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制的治理模式,狠抓入海河流治理,把污染消灭在陆地上。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实现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系统治理、联防联控,切实提高河湖执法管理效能。要探索建立基层河湖管护补助机制,激励和保障基层河湖保洁、管护工作。四要围绕饮水安全,深入开展达标建设。各县区要针对水源地保护区自查和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整改,并开展严格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新增问题。要大力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饮用水源地整治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落实长效管护措施,不断提升全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

吴海云要求,要强化组织,切实提升河长制工作的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河河有人看、渠渠有人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强各级河长办建设,打造一支技术精、业务良、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增强河长履职意识,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按照“一河一策”行动方案、“三乱”整治方案,加大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新发涉水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责任。四是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把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干部综合考评等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红,市河长办主任,市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副总河长、县区河长办主任参加活动。(供稿:连云港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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