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金坛市新建河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动用预备费的请示》(常水基〔2014〕1号)收悉。该工程已经省水利厅批复(苏水建〔2012〕138号),工程总投资2997万元。鉴于工程建设期间,部分工程设计修改、完善、变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桩号0+386~0+416段河道已列入大墩水利枢纽建设范围,为避免重复投资,同意取消该范围内河道疏浚及岸坡防护工程建设内容。
二、鉴于桩号0+416~0+990段地基持力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原设计采用碎石垫层进行基础处理,施工单位在进场后,对该段软弱地基段按原设计进行试验段施工,出现边坡坍塌及滑移现象,为保证工程安全,同意你局在对地基承载力及不均匀沉降计算满足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的变更方案,即桩号0+720~0+850东岸护岸调整为基础采用50厘米厚,3.1米宽抛石处理,砼底板厚40厘米、宽2.1米,底板顶面程2.6米(吴淞高程系,下同),上设宾格网箱挡墙防护,挡墙顶高程5.0米,其余段采用台阶式宾格网箱挡墙防护,底高程2.6米,顶高程5.0米。挡墙墙后均设土工布1层。
三、鉴于桩号1+972~3+860河坡土质以淤泥质粉质粘土和粉土为主,抗冲刷性能较差,同意该段新增台阶式宾格网箱挡墙护岸3.776千米。挡墙分四层设计,底高程2.6米,顶高程5.0米,网箱垂直堤线方向宽分别为2.0、1.8、1.2、0.6米,厚均为60厘米,墙后至堤顶设砼空心预制块防护。挡墙墙后设土工布1层。
以上变更共需经费约572万元,从工程招标节余和工程预备费中调剂解决。
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严格基建程序,抓紧完善后续工作,及早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江苏省水利厅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