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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在建 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8  点击数:  

各市水利(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水利(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省各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处):

 2013年我省在建水利工程任务重、工期紧,安全度汛压力大,根据水利部水建管〔2013〕213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在建水利工程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度汛工作责任主体。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安全度汛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落实好各参建单位的职责。

二、进一步制定完善施工导流方案和度汛预案。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参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度汛预案,报防汛指挥机构审定,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演练;已经制定了方案、预案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把检查和督促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

三、进一步加快度汛工程建设进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各在建水利工程进展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要重点督促泗阳闸拆建、盐河闸除险加固、淮河入江水道部分穿堤建筑物、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汛前节点目标任务重、工期紧的工程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加快进度。尤其要做好淮安市盱眙县红旗、化农、山洪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度汛安全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度汛要求安排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和安全。

四、进一步开展度汛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所有在建大中型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的施工导流情况、度汛安全隐患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把不断排查隐患、不断消除隐患作为“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长期做好落实。

五、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保持汛情、险情通报信息畅通,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保障工程度汛安全。

 

 

 

江苏省水利厅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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