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水建〔2011〕46号
你局《关于转报<徐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徐水计〔2011〕44号)及修订、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是《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中安排的建设项目。废黄河在睢宁县境内长69.5千米,流经5个镇及1个果园场,总流域面积204平方千米,是睢宁县西北部地区排涝、灌溉及城市用水的重要河道,且地处江水北调工程末梢。现状河道狭窄,淤积严重,排涝标准低,为提高沿线排涝标准及增加废黄河中泓的调蓄能力,对此段废黄河进行治理是必要的。
二、同意本次治理范围为废黄河铜睢界~宁宿徐高速公路桥(2)段共10.185千米,治理标准为排涝十年一遇,治理后可保护耕地18万亩,保护人口16.5万人。桩号3+730~7+610段已满足设计排涝要求,本次不再扩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疏浚废黄河铜睢界~宁宿徐高速公路桥(2)段(桩号0+000~3+730,7+610~10+185)共6.305千米河道,设计断面为:河底高程
2、与弃土外恢复掩埋的原河道两侧截渗沟,长10.585千米,底宽
3、拆建大白北等8座跌水,新建2座跌水;拆建大白桥、位头桥、苏杭桥3座生产桥,大白交通桥两端接长;加固观音机场灯光带墩。具体名称、位置、规模等详见附件1。
三、核定工程总投资2584万元。省级以上投资按70%补助经费1809万元,其中先期下达60%计1551万元,其余10%计258万元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该工程项目法人由你局会同睢宁县水利局负责组建、报厅审批;招投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报厅核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由你市负责;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工程完成后由你局主持竣工验收;实行绩效评价。
五、请你局督促睢宁县水利局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严格基建程序,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施工图设计审查由你局组织,报厅核备。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工程档案和财务管理,确保2011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2年汛前完成全部工程,通过验收,汛期发挥效益。
附件:1、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建筑物及河道防护概况表
2、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3、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徐州市发改委、财政局。
附件1
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建筑物及河道防护概况表
序号 |
名称 |
桩号 |
桥梁跨径(跨×跨径) |
桥净宽(m) |
滩面高程(m) |
10年一遇水位(m) |
性质 |
1 |
大白生产桥 |
1+740 |
9×13 |
4.5 |
33.79 |
32.23 |
拆建 |
2 |
大白交通桥接长 |
2+230 |
6×10 |
5.0 |
32.29 |
|
加固 |
3 |
位头生产桥 |
6+310 |
11×13 |
4.5 |
33.0 |
32.11 |
拆建 |
4 |
苏杭生产桥 |
9+880 |
9×13 |
4.5 |
32.79 |
32.03 |
拆建 |
序号 |
名称 |
桩号 |
洞身长度(m) |
孔数-孔径 |
底板高程(m) |
设计流量(m3/s) |
性质 |
1 |
界沟跌水 |
0+015 |
10 |
1-Ф1.8 |
29.79 |
2.7 |
新建 |
2 |
大白北跌水 |
1+540 |
10 |
1-Ф1.5 |
30.29 |
1.9 |
拆建 |
3 |
大白1#跌水 |
1+710 |
10 |
1-Ф1.8 |
29.79 |
2.5 |
拆建 |
4 |
大白2#跌水 |
2+180 |
10 |
1-Ф1.5 |
30.29 |
1.9 |
拆建 |
5 |
观阁1#跌水 |
2+830 |
10 |
1-Ф1.5 |
30.29 |
1.2 |
拆建 |
6 |
观阁2#跌水 |
3+320 |
10 |
1-Ф1.5 |
30.29 |
1.9 |
拆建 |
7 |
陈王跌水 |
8+530 |
10 |
1-Ф1.8 |
29.79 |
3.1 |
拆建 |
8 |
廉庄东跌水 |
8+650 |
10 |
1-Ф1.5 |
30.29 |
1.2 |
拆建 |
9 |
苏山东跌水 |
9+520 |
10 |
1-Ф1.8 |
29.79 |
3.5 |
拆建 |
10 |
铜刘河跌水 |
2+810 |
底宽10m,浆砌块石护砌 |
开敞式 |
29.79 |
24 |
新建 |
11 |
观音机场灯光带墩加固 |
此阶段基本同意新建4个φ |
附件2
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 |
上报经费 |
审核经费 |
备注 |
一 |
建筑工程 |
2036.80 |
1807.26 |
核除3+730~7+610扩挖项目,核减土方工程量及单价、占地面积,核减钢筋工程量、拆除费用、桥梁施工围堰工程量,核增树木清杂费用、河道施工围堰工程量;调整部分定额子目套用、工程量计算及单价,调整部分材料价格等。 |
1 |
河道工程 |
1315.18 |
1168.34 | |
1) |
河道土方工程 |
932.94 |
793.86 | |
2) |
河道防护工程 |
382.24 |
374.48 | |
2 |
配套建筑物工程 |
721.62 |
638.92 | |
四 |
临时工程 |
240.30 |
156.66 | |
1 |
施工导截流 |
195.82 |
121.13 | |
2 |
施工房屋 |
27.78 |
22.59 | |
3 |
其它临时工程 |
16.70 |
12.95 | |
五 |
独立费用 |
699.62 |
497.12 | |
1 |
建设管理费 |
79.41 |
77.42 | |
2 |
生产准备费 |
0.45 |
0.39 | |
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88.64 |
70.97 | |
4 |
建设及施工场地占用费 |
502.37 |
331.15 | |
5 |
其它 |
28.76 |
17.19 | |
1) |
定额编制管理费 |
1.81 |
0.00 | |
2) |
工程咨询审查费 |
20.1 |
11.10 | |
3) |
工程审计费 |
6.83 |
6.09 | |
六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2976.71 |
2461.04 | |
七 |
基本预备费5% |
148.84 |
123.05 | |
八 |
工程总概算 |
3125.55 |
2584.10 |
附件3
徐州市废黄河睢宁双沟段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受省水利厅委托,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水利局上报的由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废黄河睢宁县境内双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同徐州市水利局、睢宁县水利局及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会商,编制单位重新补报了《废黄河睢宁县境内双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改报告》(2011年6月),据此提出咨询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睢宁县境内废黄河长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次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疏浚河道、改建配套建筑物等措施,使河道排涝标准达十年一遇。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总长
基本同意废黄河十年一遇设计排涝水位(铜睢界0+000~宁宿徐高速公路桥(2)上10+185)32.48~32
三、工程地质
(一)地质勘察成果基本满足初设阶段的深度要求,基本同意报告对河道沿线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二)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
根据本工程任务、规模及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对照相关规范标准,同意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二)河道工程
1、同意该段河道按10年一遇排涝标准,兼顾扩大中泓调蓄能力疏浚河道。
2、基本同意河道疏浚中心线布置原则和线路设计,即沿现状河道中心线向两侧扩挖。
3、基本同意河道断面设计,设计河底宽
4、同意赔建河道两侧截渗沟,长
5、同意拆建大白北等8座跌水,新建2座跌水。新建铜刘河跌水为开敞式浆砌块石结构,底宽
(三)建筑物工程
1、桥梁工程
因河道疏浚,大白生产桥(1+740)、位头生产桥(6+310)、苏杭生产桥(9+880)及大白交通桥(2+230)4座跨河桥梁受影响,同意对大白生产桥、位头生产桥、苏杭生产桥3座桥拆除新建,大白交通桥加固,两端接长处理。拆建跨河交通桥为钢筋砼预制板桥面,跨径
3、观音机场灯光带墩加固
此阶段基本同意观音机场灯光带墩加固方案,新建4个φ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方案
基本同意河道工程采用陆上机械干法施工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优化弃土区布置,细化土方调配和土方平衡方案。
(二)施工导截流
因桩号3+730~7+610段3880米河道不疏浚,建议在3+730处增设一道施工围堰,即本次工程河道扩挖施工设四道跨河围堰;跌水工程在内河侧筑小围堰施工。同意位头生产桥打坝施工。下阶段应协调峰山闸控制运用,细化施工期导流和排水措施,复核主河槽施工围堰安全。下游施工围堰应移至桩号10+185高速公路桥(2)上处。
(三)施工进度
基本同意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工程总工期为7个月,主体工程必须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
六、征地拆迁
(一)因河道疏浚占地,由徐州市睢宁县统一规划,工程不计永久占地。工程临时占地主要包括弃土区、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等。
(二)基本同意工程临时占地范围,经核,临时占地面积计1713亩,其中河道及弃土区占地1522亩,临时场地及施工道路占地191亩。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占地布置方式。
(三)临时占地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苏政办发〔2005〕125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补偿临时占地按1200元/亩,青苗按600元/亩,鱼塘按1000元/亩。经审查,本工程占地补偿投资为331.15万元。
七、工程概算
(一)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按《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6年修订本)和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及2006年动态基价执行。
(二)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江苏省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2011年第4期徐州市信息价及有关规定,核定为复合硅酸盐水泥32.5级345元/吨,复合硅酸盐水泥42.5级445元/吨,黄砂61元/吨,碎石65元/吨,块石62元/吨,钢筋4930元/吨,柴油8525元/吨,电1.0元/度。
(三)徐州市废黄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上报概算3125.55万元,经审查,核定为2584.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