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响水县蒲港至三圩段1.2公里防护及1.75公里保滩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盐水管〔2009〕23号)收悉。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内容。本期对桩号25+787~26+987段1200米长海堤实施堤坡防护,对桩号25+237~26+987段1750米长堤前滩面实施保滩,在桩号26+037、26+975处分别设置1道抛石丁坝。
二、设计标准。主海堤为二级堤防,按我厅苏水管(1997)8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设计潮位按重现期50年一遇高潮位4.02米(废黄河零点,下同),加十级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堤顶高程7.0米,顶宽6米。
三、工程设计
(一)桩号25+787~26+987段堤坡防护工程长1200米。根据稳定计算结果,同意初设所报堤坡采取两级护坡的防护型式。
高程7.0米~4.0米堤坡采用20厘米厚C20现浇砼防护,坡比1:4;高程4.0米处设3米宽30厘米厚现浇C20砼平台;高程4.0米~1.5米堤坡采用灌砌块石防护,坡比1:5,其中高程4.0米~2.75米护坡厚40厘米,高程2.75米~1.5米段护坡厚35厘米。高程7.0米处设0.4米×0.6米浆砌块石顶埂、高程4.0米平台两侧及2.75米处设0.5米×0.7米浆砌块石格埂,护坡每隔20米设1道0.4米×0.6米浆砌块石格埂。在高程1.5米处设0.6×1.0米浆砌块石底埂,外抛3.0米宽60厘米厚块石护脚,抛石面高程1.5米。护坡及平台下均设10厘米厚碎石垫层及450克每平方米无纺土工布垫层,抛石下设230克每平方米有纺土工布垫层。
鉴于保滩与坡面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取消坡面消浪桩。
(二) 桩号25+237~26+987段堤前滩面保滩工程长1750米。基本同意所报设计参考《响水县海堤达标工程连响闸段海堤及保滩工程模型试验》提供的数据,采用施打透空式预应力管桩、桩前后抛石防护。管桩轴线距主海堤外堤脚70米,管桩桩径0.5米,壁厚0.1米。桩顶高程3.0米,桩底高程-6.0米,桩透空净间距0.35米,桩顶设砼桩帽,桩前后分别设置8米、3米宽抛石防护,其中桩后抛石厚0.7米,桩前下层抛石厚度为0.35米,面层抛置棱体尺寸为35厘米立方体预制砼块。设计滩面保护高程0.8米,抛石面高程1.5米。抛石下设230克每平方米有纺土工布垫层。
(三) 抛石丁坝。在桩号26+037、26+975处分别设置1道抛石丁坝。丁坝底高程为0.8~1.0米,坝顶高程2.5米~3.3米,坝顶宽3米,两侧坡比1:3;坡脚平抛2.5米宽70厘米厚块石防护;坝体表层抛护棱体尺寸为35厘米立方体预制砼块,抛置密度为662块每百平方米。丁坝底部设230克每平方米有纺土工布1层。
四、工程施工
基本同意所报施工组织设计。平台以下护坡施工易受潮水影响,下阶段需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序,确保工程质量。
按设计要求,堤脚及桩后抛石单体重量不小于60公斤。桩周抛石下土方应清除至设计高程后进行抛石防护。
五、工程概算
本工程概算执行现行概算编制规定,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核定。你局上报概算为2337.54 万元,我厅核定为1919万元(详见附表),经费计划在《关于下达省水利重点工程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及配套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9〕405号、苏财农〔2009〕35号)中列支1867万元,不足部分另行下达。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报厅核备。
该段海堤防护及保滩工程已列入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及配套计划项目,你市应督促项目法人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强化招标投标工作,抓好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和节点工期的督查与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报送有关工程建设报表,建立健全防汛抢险责任制,落实安全度汛预案,编制竣工验收计划报我厅,确保工程年内全面完成。请你局加强对加固后堤防的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加强维修养护,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附件:响水县蒲港至三圩段海堤防护及保滩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水利 工程 初步设计 概算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