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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咨询
提交日期 2025-11-12 16:33:29
内容 我们建设的工程是2023年10月份完成完工验收,目前2年质量保修期已满,应下发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但根据最新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已没有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格式,是否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的格式下发或者水利厅有其他要求或者格式。
受理回复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要求,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现阶段可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格式继续执行。

答复单位 江苏省水利厅 答复时间 2025-11-14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