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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道行洪障碍清理到底是那个部门管
提交日期 2024-05-19 13:19:23
内容 河道行洪障碍按照河道管理条例是谁设障、谁清理,如果设障人自己不清理,应该由谁清理,镇政府清理,老百姓起诉政府,法院叫政府想办法调解,否则肯定败诉,原因是镇政府没有执法权;找河道管理局,他们说是属地管理;找县级防汛部门,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应该找河道管理局,河道管理局又说执法权被上级收回现在也没有执法权,现在市县交办又往镇里压,弄得镇里两头受气,清理又没有执法权老百姓拒绝;不清,市县经常来看清理情况现场,这个清障工作到底是哪个部门牵头负责的啊!
受理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

你在我厅网站咨询的河道行洪障碍清障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因此,河道清障职责归防汛指挥机构。

         另外,宿迁市境内部分河道由水利部流域机构直接管理,其执法权在流域机构。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



答复单位 江苏省水利厅 答复时间 2024-05-22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