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新沟河江阴滨江西路处审批权限的问题 |
内容 | 江阴滨江西路(346国道)拟拓宽改造,已经列入省政府建设计划,跨越新沟河的大桥计划向南侧拓宽。请问此处是否处于省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洪评审批权限是否下放至无锡水利局,后续建设方案又由哪个部门审批?之前咨询过几个部门,给出不同的答案;现咨询省厅,希望得到权威回复,谢谢! |
提交时间 | 2025-05-08 15:01:01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经收悉,现就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2018年3月,《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中明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除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查和在省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下放至设区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新沟河江阴水利枢纽为省水利厅直管水利工程,其管理范围为上游左岸(西)520米,上游右岸(东)550米,下游两岸各150米。经查阅资料,你所反映的项目可能涉及新沟河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该项目建设方案判断。如果该项目位于新沟河江阴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在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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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江苏省水利厅 | 答复时间 | 2025-05-13 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