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水利高级工程师申报时继续教育问题 |
内容 | 根据相关文件,申报水利高工时需要每年有一定的继续教育,请问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里面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以作为申报高工时的继续教育材料吗。之前咨询过但是忘记保存新建编码了,查不到。所以再咨询下,谢谢 |
提交时间 | 2025-03-19 15:33:20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赵全: 您好!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第五条: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为了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有关培训。综上,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是否参加职称评审,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如您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您的继续教育具体情况请向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咨询;如您是设区市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向所在市人社局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 江苏省水利厅人事处 2025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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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江苏省水利厅 | 答复时间 | 2025-03-21 0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