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举报核实 |
| 内容 | 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段,是不是有人承包,中间拦网是不是非法 |
| 提交时间 | 2023-07-13 11:13:15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王伟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咨询“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段,是否有人承包,中间拦网是否非法”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我单位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管好用好水利工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和设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收入,逐步提高自身能力)规定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捕捞许可证)。淮河入海水道滨海管理所于2003年向滨海县人民政府申请,并在当年经滨海县委研究同意,由滨海县海洋林业渔业局批准发证组织护养。因此淮河入海水道滨海管理所在不影响入海水道的正常行洪、不改变水质情况下进行粗放型、保持原生态放养,并承包给本单位退休职工进行护养的。由于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开挖,目前已停止承包。关于有拦网一事,我们于7月13日下午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市民反映情况属实,现已通知当事人在一周内清理完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滨海县水利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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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江苏省水利厅 | 答复时间 | 2023-07-17 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