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工程规划办公室
   
 
 
  处室职能
1、承担全省水利发展规划以及应由省级编制的流域、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分别不同类型,对承担的省级或需要省级编制的规划项目进行直接编制,或具体组织、技术协调、整编汇总;
2、组织开展水利规划及规划管理基础工作研究及专题研究;
3、受厅委托,对下一级上报的水利规划成果进行技术评估、审查,对省级各项专业规划和下一级的区域规划进行协调衔接;
4、受厅委托,对相关涉水行业的规划从水利规划角度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5、承担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主  任:张 鹏
副 主 任:苏长城、常 虹、欧建锋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6338310
传  真:025-86338314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15楼
邮  编: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