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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 3.指导法治水利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4.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5.承办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6.指导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7.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格认定、水利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水文测站设立及调整等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
电 话:025-86338058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 电子邮箱:jsslzf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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