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江苏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委托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6年度及后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公里,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公里。工程涉及我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公里,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漫水闸桥、芦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公里,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
2.3 三标段划分及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桩号100+100~108+000之间河道工程(含穿堤建筑物)、全线堤顶道路、阜宁县、滨海县后续渠北影响工程等工程对应的监理、质量检测、设备采购、景观绿化以及科研、全线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对应概算投资约8900万元。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实施内容适当调整的权利。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流程结束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截止。电子投标文件中工期填写101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官网查询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8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或招标公告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中须体现在地市级及以上水利网及地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自2016年8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或招标公告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中须体现在地市级及以上水利网及地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所代理的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官网查询截图。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 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 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 ),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1日9时00分。本项目上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 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 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 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 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 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8.投入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α+B×(1-α)×K
式中: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α—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取值范围:0.6、0.62、0.65(开标时系统随机抽取);
K—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5;0.96;0.97(开标时系统随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最高投标限价为5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100分
A:单位业绩:2分;资源配置:10分
B:服务实施方案:58分
C: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单位业绩 | 2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近5年(2021年8月1日至今)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或招标公告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中须体现在地市级及以上水利网及地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注:1、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共用。 2、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 |
二 | 资源配置 | 10 | |
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5 |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2)近5年(2021年8月1日至今),具有在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或招标公告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中须体现在地市级及以上水利网及地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1、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共用。 2、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
2 | 项目组成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5 |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 (1)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有1名得2分,最多得2分; (2)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名得1分,最多得2分; (3)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名得0.5分,最多得1分。 上述(1)、(2)、(3)人员如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不重复赋分,按分值高的赋分。 注:以上人员均提供相关证书,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 |
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58 | 暗标,具体要求详见4.1.3 |
1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 10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全面准确、可行性强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招标重点、难点及风险点 | 8 | 对此类项目文件编制与审核、招标组织与实施、异议与投诉处理及其它等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点分析透彻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 8 | 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具体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招标合理化建议 |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招标的合理化建议酌情赋分。 (1)对本工程分标计划的建议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招标项目备案资料整编的建议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 | 8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全面、具体、紧密、高效合理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 | 6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1~1.8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 | 6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1~1.8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提供工程建设方面增值服务的能力 | 4 | 针对项目的特点,投标人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常规代理服务之外 工程建设方面的增值服务,能力明显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四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28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8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8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计算至-4%(含); 3.偏差率低于-4%以上的,0%~-4%区段按2款计分,-4%以上的区段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7.6关联标段中标数量的确定
本批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6年度及后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共分3个标段,分别为代理服务一标段、代理服务二标段、代理服务三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进行推荐。已经在上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 28 号恒达世纪新城 18 幢 401 室(四楼整层)
邮政编码:224000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15851015683
邮箱:530997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