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水利”一家出手 “水船渔”三管齐下
发布日期:2026-08-26 14:53:55 浏览次数: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正式出具复函,批复同意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区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这标志着江苏省最大人工水库——石梁河水库在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关键一步,库区内内河船舶、快艇、水面渔业养殖、涉渔船舶等相关行政处罚权,统一划归市水利局集中行使,困扰库区多年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难题,将在制度层面得到系统性破解。

  石梁河水库建成于1962年,是沂沭泗流域洪水东调的重要节点工程,也是连云港市的重要水源地,在调洪、蓄水、灌溉、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综合效益。自上世纪80年代起,库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显现。2019年以来,连云港市组织多次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先后实施了非法采砂治理、“两违”整治、网箱清理、“三无”渔船清理四大攻坚战,有效祛除了库区沉疴痼疾,推动库区管理从应急整治转入常态化规范管理。然而,水域执法仍存在部门权责交叉问题。船舶超载、非法养殖、违规垂钓等行为,往往涉及不同部门管理权限,基层执法时常陷入“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困境。

  为从体制机制上破题,2024年年底,石梁河水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正式启动。历经县、市、省多轮征求意见,今年1月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于8月获得省级批准。根据批复,原由交通运输部门行使的内河船舶、快艇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原由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水面渔业养殖、涉渔船舶行政处罚权,统一划转至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以自身名义在石梁河水库27.95米等高线以内的水利管理区域开展执法。

  连云港市水利部门作为水库运行管护的主体,长期深耕库区一线,掌握水文水质、生态环境、工程安全等一手数据,熟悉各类违规乱象的特点与规律。此次集中授权,实现了“管水、管船、管渔”执法权责的有机统一,让水库管理主体既能“看得见”问题,也能“管得住”乱象,从源头筑牢库区生态保护与安全管控防线。

  据了解,连云港市水利局正加紧推进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与公示工作,同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岗前集中培训和常态化轮训,围绕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风险防范等环节开展实务教学。同时与司法、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互通制度,与公安部门健全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机制,并深化与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协作,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平稳落地、权力规范运行。

来源:连云港日报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史晔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