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258/2026-0060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生成日期:
2026-06-29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23 14:42:49 浏览次数:

陶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低碳固化技术创新为抓手 助力江苏水利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持续推进现代水网建设、河湖生态治理和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绿色施工、低碳材料应用、淤泥生态处置等新技术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技术评估遴选,健全低碳技术推广体系

我省水利行业已建立水利先进技术常态化评价机制,聚焦低碳土壤固化、淤泥资源化利用、绿色建材替代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技术评价筛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目录》制定,重点遴选工艺成熟、指标可控、安全环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技术,将符合要求的低碳固化技术纳入省级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目录,明确技术参数、适用场景。通过技术交流、现场观摩、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政策与技术的宣贯推广力度,引导各地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中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下一步我厅将通过技术交流、现场观摩、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政策与技术的宣贯推广力度,引导各地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中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

    二、加强试点创新探索,推进淤泥资源化利用

在稳步推进淤泥用于宕口修复、土地平整利用的同时,积极创新淤泥资源化利用新途径。省水利厅协调水利部太湖局完成梅梁湖利用淤泥构建梅梁湖湿地带试点行政许可,指导无锡市完成工程建设,消纳固结土方,恢复水生植被,后期将持续跟踪评估效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太湖淤泥资源化制品改良盐碱地试点工作,加快实施淤泥资源化利用、推动盐碱地改良、提升耕地质量。下一步我厅将加强部门联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现行技术标准客观评估固化底泥污染风险,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清淤底泥在农用地的资源化利用方法和途径,逐步形成良性运行的清淤疏浚底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三、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防汛抢险科技赋能水平

我省地处江淮下游,水旱灾害风险交织,防汛抢险任务繁重。目前,省级已建成品类完备、储量充足、政企互补的防汛物资储备体系,能够有效保障各类险情处置需求。省级防汛物资涵盖防御材料、防御装备和配套装备三大类,包含袋类、土工布类、指挥通信类等数十种物资。2024年3月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储备购置、储备保管、物资调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定,注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保障能力。根据防汛抗旱技术的发展,可适时增加防汛抗旱新材料、新设备的储备,提高省级物资品种实用性和技术先进性,以科技赋能提升险情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能力。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科技防汛、智慧防汛建设,优化省级防汛物资储备结构,将快速初凝、高强度、高抗冲刷、低碳环保的新型固化材料纳入试点储备,重点向沿江沿湖、砂石料源短缺地区倾斜,专项用于堤防管涌、渗漏、滑坡等突发险情快速处置。切实提高抢险效率与保障能力。

四、完善标准机制保障,打通技术落地“最后一公里”

针对当前水利低碳新技术存在的标准缺失、转化不足等问题,我厅将加快构建全链条制度保障体系,为技术落地筑牢制度根基。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制定内部技术标准,开展多场景验证优化,依托示范项目加大推广力度,为后续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夯实基础;也可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地方标准编制的通知,针对已有的技术标准,确定自己所属的归口管理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地方标准编制的相关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地方标准的申报材料,经审查后确定立项。下一步我厅将对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申报要求,对接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指导起草单位完备立项申请等资料,以标准规范推动水利低碳技术规模化落地。

再次感谢您对江苏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水利厅     

                             2026年6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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