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维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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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维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高港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维修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水基﹝2025﹞1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高港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维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港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引江河高港枢纽。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涉及的护坡位于泰州引江河高港枢纽船闸下游中隔堤西侧中段,中隔堤东侧为高港节制闸引河,西侧为高港船闸引航道。目前该段模袋混凝土护坡下部水土流失严 重,导致护坡高低不平、变形严重、多处塌陷断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避免损坏塌陷范围继续扩大和航道淤积,确保高港枢纽船闸的航运和防洪排涝安全,需对该段护坡进行维修。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对船闸下游引航道东岸中部,维修长度约443m,高程4.4m至1.8m(废黄河高程,下同)段护坡进行维修。拆除标高 4.4m 至 1.8m 段模袋混凝土护坡,标高 1.8m 处沿线打入长度 4.0m 钢板桩,对塌陷部位及坡面进行土方回填;拆除段护坡重新浇筑 C25 砼护坡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投资金额为374.3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8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航道工程护坡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交)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反映相关数据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没有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正式在职员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任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8)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属此类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2、0.65(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剔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各一个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74.3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64分)
技术部分(暗标36分)
8.其他内容本工程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高港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坡维修工程建设处)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西路19号 联系人:闾耀辉 联系电话:0523-866891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项目负责人:张蓓蓓 联系人:张蓓蓓、顾翀 电话:025-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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