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宣传纪实服务招标公告 |
|||||||||||||||||||||||||||||||||||||||||||||||||||||||||||||||
|
|||||||||||||||||||||||||||||||||||||||||||||||||||||||||||||||
|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宣传纪实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I等大(1)型工程。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km。工程涉及盐城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 km,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漫水闸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 km,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本项目招标范围:(1)组织开展“走近淮河入海口”调研活动;(2)“盐城治淮”系列主题信息发布;(3)工程纪实书籍撰写和影像档案资料拍摄制作;(4)研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专题智库报告;(5)协同梳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思路并形成成果;(6)策划书籍专场发布、研讨会。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内容的服务。 对应服务费约 197.8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7月30日,投标时统一填写1197天。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书籍创作业绩(须出版)或智库报告研撰业绩(提供合同及成果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因素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新闻类或社科类或自然科学类副高(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3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最高投标限价:197.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A—0.6、0.62、0.65(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89086404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江河、孙贺然、沙雷、刘赛 电话:025-84795963、157229173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