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江苏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3 17: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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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6〕99号)要求,江苏省水利厅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江苏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初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4月3日。对评价初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具体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伟 025-86338070
刘俊杰 025-86338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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