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清水”如何“点绿成金”?扬州给出制度化答案
发布日期:2026-10-23 15:35:35 浏览次数:

南水北调东线源头,一场关于“水”的价值变革正从制度层面破题。扬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构建覆盖“基础夯实—价值核算—路径拓展—制度保障”全链条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水利领域落地提供了系统性的地方样本。

扬州地处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点,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城市”,承担着“一江清水向北送”的特殊使命。如何让守护源头生态的付出获得合理回报,如何让优质水资源在保护中实现价值转化,是这座城市长期面对的现实课题。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正是将这一课题从零散探索推向制度定型。

从“难度量”到“有标可依”

核算体系率先突破

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首要难题在于“算清楚”。扬州此前已发布全国首个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明确12类生态产品的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方法,首次实现对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水生态产品价值的量化评估。此次《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编制扬州全市统一的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推动核算能力从技术突破走向制度常态。

与此同时,扬州将同步推进水生态产品摸底调查与确权登记,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和产品名录,探索河湖岸线、塘坝水库、闸站、水利枢纽等水生态资源的确权登记路径,为价值转化夯实产权底座。

从“单一水权”到“多元交易”

转化路径系统拓宽

《指导意见》在转化路径设计上呈现出明显的体系化特征。在资源权益交易方面,明确鼓励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并支持农村塘坝用水权、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利风景区等水生态产品交易,探索水库、湿地、水土保持等碳汇交易,推动水资源权益与碳汇权益协同联动。

在产业融合方面,扬州提出探索WOD(水安全导向开发)模式,构建“水安全保障项目+良好生态+产业融合+一体化开发运营”闭环价值实现体系,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幸福河湖建设与生态养殖、旅游、康养、研学、文化体验、水上运动等绿色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运河风情游”“水乡休闲游”等“水生态+”特色品牌。

在绿色金融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依托用水权、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水域开发经营权等创新绿色信贷业务,探索“传统抵(质)押+生态权益增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从“实践先行”到“制度定型”

扬州样本的示范意义

扬州的制度设计充分总结已有实践经验,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系统设计。全国首单存量项目水生态产品补偿协议已在仪征枣林湾签约,首次将已建成项目的调节服务类水生态产品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态资产。落地全省首宗涵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耕地、林地、园地、水域经营权及旅游经营权等6类权益、总价3.319亿元的组合供应项目,实现了跨门类、跨产权、跨空间自然资源“打包”供应给同一市场主体的创新实践。实践先行、制度跟进的路径,确保了《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与生命力。

在制度保障层面,《指导意见》同步构建了规范交易流程、市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兼顾多方的收益分配机制三项闭环制度,并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监督监管、加强宣传引导五项保障措施,形成覆盖水生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

扬州市政府办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全省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的重要突破,其全链条、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为省内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下一步,江苏将持续跟踪试行情况,适时总结推广,为全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贡献更多实践成果。

来源:厅水资源处、扬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史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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