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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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太平闸工程(含鱼道及其他附属设施,下同)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闸等5座工程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苏水办发〔2026〕14号)鉴定为四类工程,为消除工程隐患,需对太平闸工程进行拆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对太平闸拆建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泰安镇。 2.2项目概况:太平闸位于扬州市广陵区的太平河上,西距万福闸约400m,是淮河入江水道的控制工程之一,属大(2)型水闸,该闸建成于1972年9月,共24孔,每孔净宽6m,设计流量1950m3/s,校核流量2470m3/s,采用平面直升钢闸门、卷扬式启闭机;闸底板原设计为连续反拱结构,2012年进行混凝土填平处理。太平闸西侧设置鱼道,鱼道全线约550m,共有“两个进口,一个出口”。现计划对太平闸及鱼道实施拆建,工程匡算总投资约4.5亿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太平闸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的前置要件专题报告,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前置要件审查报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必要的前置要件包括但不限于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用地综合论证、节约集约综合论证、项目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评价、用地预审材料汇编、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林地使用、临时用地使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地质灾害查询、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调查及考古勘探等。 2.4各阶段周期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完成后,7天内提交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送审稿;审查完成后,15天内提交报批稿。 (3)同期进行相关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文物查勘及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前置要件专题报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止。(电子投标文件按60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b.勘察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时间为准)承担过大型水闸建筑物工程(新建、拆建或除险加固)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注:本招标文件中,大型水闸定义为过闸流量≥1000m3/s的水闸;闸站(水闸泵站)合一的水工建筑物,以水闸确定工程规模。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公布信息为准(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附网站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职责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盖章外,其他部分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盖章。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10月10日至 2026 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1.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5.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9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A×α+B×(1-α)×K 其中: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5,0.96,0.97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数×98%,计算基数为太平闸拆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相应前置要件专题报告费用之和,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投标报价按折扣百分比报价,结算时按照该百分比计算勘察设计费用,前置要件专项费用由中标人垫付。 8.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30分;B:资源配置:24分;C:企业经营业绩:5分;D 技术方案:41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所有拟投入人员须将涉及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②所有拟投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也可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认可。 ③所有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相应的初设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时间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其担任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则应提供项目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江苏省水利厅,联系方式:025-86338131 本项目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电话:0514-80802305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1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4-80331602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项目负责人:沈小进 联系人:刘香、许敏 电话: 15952722500、15050787398 邮箱:857461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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