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泰运河(如皋中段、东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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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如泰运河(如皋中段、东段)整治工程被列入江苏省苏北沿江区中小河流治理方案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如皋市。 2.2项目概况 如泰运河为《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苏北沿江区区域性骨干河道,是如皋市境内四条南通市管一级河道之一,如皋市境内全长30km。本项目计划对如皋境内的如泰运河中段及东段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工程,中段西起如海运河,东至通扬运河,长约6.5km;东段西起通扬运河,东至如东界,长约5.5km,总长12km。项目总投资概算约7000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如泰运河(如皋中段、东段)整治工程整治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以及设计文件(含前期稳评、环评、水保方案编制等)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 (1)服务期限:24个月(电子投标文件填730天)。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提交整治方案文件;整治方案批复后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供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提供施工图设计预算、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 (4)施工阶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10份。 (5)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招标设计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35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初设的批复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设计单位)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设计单位)拟派)。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负责(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最新消息:《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通知公告))。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3)如联合体报名时,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工作。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百分数); T—最高投标限价(百分数);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和前置要件(环评、水保、稳评等)编制费之和的95%。 8.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27分; B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19分; C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2分; D其他评分因素:2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如皋市水务局,联系方式: 0513-87650207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B407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3-87289896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2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475316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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