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258/2025-0008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财务审计处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生成日期:
2025-09-10
时 效:
江苏省政府定价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25年9月)
发布日期:2025-09-10 08:43:55 浏览次数:


江苏省政府定价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25年9月)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水利





16


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法》,苏财综〔2014〕3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苏价服〔2017〕115号,苏价农〔2018〕112号,财税〔2020〕58号,财税〔2023〕9号

一般建设型生产项目苏南五市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2元一次性计征,其他市每平方米1元。其它项目见文件。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同级地方国库。


交通、水利





17


船舶过闸费

2023年省政府令第166号,苏财综〔96〕198号、苏价费〔1996〕541号,苏价服〔2005〕188号、苏财综〔2005〕44号、苏交航〔2005〕10号,苏价规〔2013〕5号,苏价服〔2017〕228号,苏价服〔2018〕90号,苏价服〔2018〕159号,苏价服〔2018〕164号,苏价服〔2018〕165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6号,苏发改服价发〔2019〕90号,苏发改服价发〔2019〕364号,苏发改收费发〔2019〕706号,苏发改收费发〔2019〕1116号,苏发改收费发〔2020〕381号,苏发改收费发〔2020〕810号,苏发改收费发〔2020〕1416号,苏发改经贸发〔2020〕1227号,苏发改收费发〔2021〕1072号,苏发改收费发〔2021〕1154号,苏发改收费发〔2021〕1392号,苏发改收费发〔2022〕767号,苏发改收费发〔2023〕447号,苏发改收费发〔2023〕1235号,苏发改收费发〔2024〕73号,苏发改收费发〔2025〕169号,苏发改收费发〔2025〕555号

交通船闸:0.4元-1.0元/次.总吨位或0.4元/次.立方米,超载、超长、超宽的在正常收费基础上加收幅度不得高于50%。水利船闸:货轮及其他机动船0.70元或0.80元/次 ·准载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55元或0.66元/次 ·准载吨位,拖轮0.10元或0.25元/次 ·总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0.40元或0.53元/次 ·立方米。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交通船闸船舶过闸费在现有征收标准基础上给予20%优惠,全省水利船闸(不含经营性船闸)船舶过闸费在现有征收标准基础上给予10%优惠。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