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阳港大孔闸工程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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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项目法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阳港大孔闸工程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吴淞江(江苏段)自瓜泾口至苏沪交界,河道总长61.7公里。 青阳港大孔闸所在的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是交通部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全国可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国家高等级航道之一,是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两纵六横”中第二“纵”连申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部沿海地区可通航千吨级船舶的南北水运主通道。青阳港隶属苏州昆山市,河道两岸沿线企业、居民小区星罗密布。 青阳港大孔闸位于青阳港孔巷大桥南侧,闸室为钢筋砼敞开式结构,单孔布置,闸孔净宽90m。工作闸门采用弧形双开门,门库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配2台套QH-1×600kN单联卷筒卷扬启闭机。青阳港大孔闸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主体(沉井、检修门库、弧形门库、闸底板)及检修门库外河侧翼墙、堤防级别为2级,沉井内河侧翼墙及检修平台翼墙、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围堰)按4级建筑物标准设计。本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29372.5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青阳港大孔闸工程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青阳港大孔闸水工建筑物及管理用房、检修门库、检修平台、控制房、启闭机房的土建及装饰工程、挡墙、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等;管理区内照明、给排水、围墙、场内外沥青道路(含防汛道路)、水保景观等;电气及自动化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阶段依据CAD设计图纸建立BIM模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对应概算投资金额为人民币约18843.2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1095天,工程计划2025年10月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8年4月8日前完成全部水下工程并具备通水条件,2028年10月7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近8年(2017年9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闸门总净宽20米及以上的枢纽工程)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本项目招标期间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如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及以上的施工经历(施工经历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经历”中列出,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且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3人;上述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要求2: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堆土场)由投标人自行落实解决,场地大小应满足工程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7,0.8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5124633.60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38分 B:项目管理机构:2分 C:投标报价:60分 D:其他部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 联系人:沈琦 联系电话:0512-652033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刘赛、叶静宜、傅博、沙雷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ls@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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