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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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扬州市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长江干流扬中河段,上起五峰山,下讫鹅鼻嘴,河道全长87.7km,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km。河势控制合计10.03km,其中新建5.94km,加固4.09km;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m2。护岸治理合计31.384km,其中新建2.03km,加固29.354km。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主要为河势控制1.1km,护岸治理6.71km。 总投资金额: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19428万元;其中扬州市境内工程概算投资46044.94万元。 总工期:36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监理,共设1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期环境监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及环境监理合同,对项目施工建设实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2)根据环评及其批复,识别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具体影响和需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将识别结果列表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介绍,重点介绍环境敏感点注意事项;(3)督促环评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有效落实,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4)组织审查各项环保制度和专项环境保护方案,并将审定意见报至建设单位;(5)编制监理相关的材料,如月报、总结报告等;(6)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各种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对应项目环境保护监理概算:46.45万元。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电子投标文件填146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质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9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6.45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要求 8.1本批次招标为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理共2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①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技术服务、②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州市境内)环境保护监理的顺序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2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96号 联系人:徐振博 电 话:0514-82800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 系 人:张工、许工 电 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电子邮件:1034540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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