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2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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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60%和地方自筹解决40%,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长江干流扬中河段,上起五峰山,下讫鹅鼻嘴,河道全长87.7km,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km。河势控制合计10.03km,其中新建5.94km,加固4.09km;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m2。护岸治理合计31.384km,其中新建2.03km,加固29.354km。 长江扬中河段主江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19428万元;其中泰州境内工程概算投资19561.54万元万元。 本次招标为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2标段。具体内容为:为礁板沙水下平台维护工程泰州市境内工程下段,长度为460m,对应堤防桩号197+300~198+000。控制点坐标A1(3575672.927,484332.036)、A2(3575654.8433,48254.1073)、A3(3575256.634,484580.165)、A4(3575213.942,484538.005)。工程主要内容为水下护脚。采用散抛石工程和石笼护脚型式防护,护脚面积36540㎡,工程量为:水下护脚抛石12700.8m3,水下护脚石笼45248m3。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5年4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抛石工作,2025年12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抛石方量3万方及以上的水上抛石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 。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 4月3日至2025年4月11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 25 日9时 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2852759563。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473474.42元),投标保证金40万元。
总分100分包括投标报价:65分;企业业绩:2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
8.其他内容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3本次招标为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2标。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丽娟 电话:0523-86351266 电子邮件:116379251@qq.com 11.备注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本次招标的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1标、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2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1标、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2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泰州市境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期工程施工1标标段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较后的标段上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其他投标人递补,评标报告列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11.4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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