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258/2025-0001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财务审计处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预决算专项绩效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生成日期:
2025-04-22
时 效: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
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15:48:55 浏览次数: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省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水利项目实施规划,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99119万元。具体金额、支出科目、任务清单及项目详见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预算用于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文设施维修养护、水情教育水文化建设、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江河道监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节约用水管理、河湖采砂及水行政执法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南水北调水费奖补等。各县(市、区)要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为具体的项目,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

二、各地要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

各地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江苏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3号)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汇总表

2.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市县)

3.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明细表附件.pdf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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