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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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4〕71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秦淮新河水利枢纽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天后社区秦淮新河入江口处,是秦淮河流域主要控制工程之一,承担流域防洪、排涝、灌溉、生态、航运等多项任务。为消除工程运行安全隐患,提高秦淮河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区域灌溉用水,确保区域供水安全,兼顾改善区域生态水环境,实施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1座,设计流量100m3/s;现有泵站改建为4孔×6m节制闸,并对现状节制闸进行加固改造;赔建省防储中心南京分中心物资仓库及配套设施。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项目建设范围内10kV电力线路实施迁改。本次迁改范围为10kV四圩线四后支线#43杆至#55杆、10kV罗村线#114杆至#119杆线路。 临时迁改:因红线外规划道路暂未成型,部分电缆通道需移至红线内。采用红线外电缆下地+红线内临时架空方式恢复10kV四圩线和罗村线网架。 正式迁改:待红线内施工基本结束后,将红线内临时架空线路下地,同时结合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业扩配套工程(由220kV滨南变新放两回电缆至地块附近新建前置环网柜),将四后#54至#55杆跨河架空线路拆除,四后#55杆后负荷改由业扩配套前置环网柜供。 网架方案:因10kV江南线迁改工程(宁配迁【2023】-0063)已将四圩线#42塔上10kV四圩线和江南线联络拆除,为恢复秦淮河河南线路和河北线路之间的联络,拟从业扩配套前置环网柜新放一回电缆至10kV四圩线四后支线#44杆。 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约12个月。工程总投资(设计+施工)约818万元,对应监理费概算约 20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包含工程涉及的临时架空线(含基础、杆塔)、电力排管、电缆井、路面破修、环网箱基础、箱变基础,电气设备(箱变、环网柜、电缆、柱上开关、架空导线等)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24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73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监理机构组建”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监理机构组建(修改重置)”为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025-86338131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建设处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红花村136号 联 系 人: 赵 峰 联系电话:025-687836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025-8633845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217360773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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