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临时用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4〕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地方配套5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用地临时用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庆丰镇、近湖街道、开发区、冈西镇、上冈镇、宝塔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26.65千米,堤防加固15.445千米,岸坡防护0.395千米;拆建沿线建筑物28座,其中4m闸11座,2m3/s排涝站1座,2m3/s灌溉站1座,4+1m3/s灌排站4座,4+2m3/s灌溉站2座,4+2m3/s排涝站3座,4+2m3/s灌排站3座,4+4m3/s排涝站2座,4+4m3/s灌排站1座;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025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临时用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共设1个标段,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涉及7个乡镇25个行政村,其中临时占地约1613亩,临时用林约862亩。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红线对接、临时用地用林的勘测定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方案附件办理;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地生产条件及原地恢复方案、用林组卷;以及临时用地报批、林木采伐、临时使用林地等手续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临时用地用林手续均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60天内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依旧视为资质有效)。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近5年内(2020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用地(土地)报批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应用地批文两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近5年(2020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用地(土地)报批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应用地批文,两者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具有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 4 月2 日至2025年 4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90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单位业绩:2分;2.资源配置:24分;3.服务实施方案:54分;4.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建湖县水利局,联系方式:0515-8621882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9号 联 系 人:吉鑫 联系电话:0515-86218821 1865148100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7321510182800011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