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监理七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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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监理七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总投资金额:吴中段425392.45万元。工程为Ⅱ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施工十九标段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对应建设投资金额:人民币4020万元;对应监理费金额:人民币67.536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吴淞江主河桥加固: 1)202省道(吴淞大道)吴淞江大桥加固 ①设置钢管防撞墩 ②桥墩上安装钢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③北侧桥墩承台周边拉森钢板桩保护 ④马巷大桥拆除后,为满足沿岸人非过河需求,在202省道桥东侧增加一对人非梯道,并考虑照明 2)马巷大桥拆除 3)苏沪高速内港线大桥加固 ①设置钢管防撞墩 ②桥墩上安装钢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③桥墩承台周边拉森钢板桩保护 4)东方大道桥加固 ①设置钢管防撞墩 ②桥墩上安装钢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5)343省道(金鸡湖大道)斜淞大桥加固 ①设置钢管防撞墩 ②桥墩上安装钢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2)桥梁段护岸、围堰 1)202省道吴淞江大桥北岸,桩号:7+235~7+358 ①桥梁下方护岸:老桥承台作为护岸+生态框二级墙 ②桥梁外侧护岸:B3型钢筋砼挡墙(管桩基础)+生态框二级墙 ③以上两者衔接处护岸:钻孔桩护岸+生态框二级墙 ④围堰:双排钢管桩围堰 2)202省道吴淞江大桥南岸,桩号:7+199~7+364 ①桥梁下方护岸:钻孔桩护岸 ②桥梁外侧护岸:B3型钢筋砼挡墙(管桩基础)+生态框二级墙 ③围堰:双排钢管桩围堰 3)苏沪高速内港线大桥东岸,桩号:11+868~12+601 ①桥梁下方护岸:A1型工字型生态砌块(高压旋喷桩基础) ②桥梁外侧护岸:A1型工字型生态砌块(底部大整板跨越燃气、给水、通信等管线,钻孔桩基础,钻孔桩与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③围堰:土围堰(平面上与管线交叉) (3)桥梁段防汛道路 1)202省道吴淞江大桥北岸,桩号:7+235~7+358 道路长度114.4176米,道路等级:防汛道路;设计车速:10km/h;道路宽度:6m(两车道);通行净空:下穿大桥≥4.5m;通行车辆:小客车;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 2)202省道吴淞江大桥南岸,桩号:7+199~7+364 道路长度168.303米,道路等级:防汛道路;设计车速:10km/h;道路宽度:6m(两车道);通行净空:下穿大桥≥4.5m;通行车辆:小客车;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 3)苏沪高速内港线大桥东岸,桩号:11+868~12+601 道路长度142.864米,道路等级:防汛道路;设计车速:10km/h;道路宽度:6m(两车道);通行净空:下穿大桥≥4.5m;通行车辆:小客车;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5年4月10日开工,建设周期240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桥梁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参照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八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监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I.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II.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III.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8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其投标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详细评审;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③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④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⑤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⑥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⑦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经审计的建安合同决算价(含所有设备费)×1.68%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2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56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30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1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585937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联 系 人:何妙妙 电 话:0512-652703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沙雷、傅博、叶静宜 电话:025-8479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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