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内源污染治理(太湖西岸宜兴区域)2025-2026年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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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湖内源污染治理(太湖西岸宜兴区域)2025-2026年度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河湖【2023】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太湖清淤约325万m3,增加太湖防洪库容,增加蓄水量,削减内源污染。项目投资估算:65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及报批服务,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审核并取得环评批复。 对应投资金额:约100万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环评批复(投标时按60日历天填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及以来)有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环评批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社保证明) (5)其他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3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0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朱蒙、潘泽源、龚静雅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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