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258/2025-0001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生成日期:
2025-02-28
时 效:
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16:37:43 浏览次数: 75

2024年,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按照《江苏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紧扣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江苏水利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审议《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全省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法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省水利厅机关处室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并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二)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健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教育培训、宣传宣讲等四项长效化、常态化机制,确保学习效果。开设水利法治讲坛,举办多期干部教育培训班,确保法治教育与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坚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2024年对新提任处级干部全部开展了测试。

(三)接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全省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答题活动。指导南京市提档升级“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并在水利部进行推介。省水利厅1名同志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立法制规体系。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配合水利部开展水法、防洪法修订调研。二是及时评估清理。组织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明显滞后不适应继续适用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对设置考核评估、示范创建活动以及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清理。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出台《江苏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办法》《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厅党组(办公)会议审议、备案等程序,实行全过程留痕。

(二)严格行政执法管理。一是加强执法治理。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下发省级清单问题,积极查处违法案件,部署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长江采砂管理秩序。二是提升执法效能。会同省司法厅印发《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开展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梳理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整改。三是强化执法协作。与流域机构建立联合执法巡查和打击非法采砂机制。建立苏沪、苏皖长江、淮河交界水域联合巡查、会商、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两法”衔接,加强与省检察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的协调沟通,形成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合力。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管理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调整行政权力。配合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调整。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四级四同”。二是落实助企政策。全面推行“多评合一”,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采取主动服务、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提双减”专项行动,提升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合规率,减少企业制度性成本。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行“不见面审批”办理,深入推进区域评估,深化电子证照改革,发放取水许可、河道(长江)采砂等许可证件电子证照。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将《里下河地区滞涝圩范围调整与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办法》列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加强对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信访答复、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推行厅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厅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强化法律顾问法律审核职能。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一是接受民主监督。全年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9件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满意率100%。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等工作。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办结依申请公开答复。三是加强主动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双公示”信息公开,编印信息公开办理指南。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开展苏皖、苏鲁等边界水事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化解、早处理。积极稳妥处置我省和安徽交界处的时湾水库历史遗留水事矛盾。二是持续推进水利信访法治化。制订《着力推进水利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质效。三是积极稳妥应对复议诉求。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我省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水利政策的研究领域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法治水利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水行政执法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2025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法治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十四五”法治水利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制度创新、政策引领、法治规范、服务提升。一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协调推进法规建设。做好《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组织开展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配合修订《水法》《防洪法》。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下放审批事项监督。四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和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推进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保障规范化建设。五是常态落实普法任务。突出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治宣传园地建设。加强水利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