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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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本次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安枢纽布置在淮河入海水道与京杭运河交汇处,是入海水道的第二级枢纽。入海水道二期淮安枢纽工程设计桩号范围:26+000~28+960,主要建设内容:在一期地涵北侧新建二期立交地涵30孔;新建北堤跨越京杭大运河防汛交通桥;导流导航等临时工程;扩挖上下游引河2.96千米,深泓防护2.94千米,加固堤防5.92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0.47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92千米;拆除淮扬漫水公路、淮扬公路旱闸、古盐河穿运地涵;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Ⅰ等大⑴型工程,淮安枢纽立交地涵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和图纸) 2.3.1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枢纽工程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安防与监视系统、语音通信系统、运行实体环境、三维综合一体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 2.3.2工作范围: (1)上述工作内容中各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设备的采购、制造,产品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货、设备安装、线缆敷设、系统硬件集成、软件开发与集成、系统调试、联合调试、试运行,各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竣工图的编制。 (2)安排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工程师提供系统培训服务。 (3)提供与买方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设备厂家在工程设计、见证试验和验收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4)软件的第三方检测和计算机网络等保安全测评等工作。 (5)淮安枢纽一期工程自动化系统的接入、融合工作。 (6)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其他工作。 2.4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790天(26个月)。合同项目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7年5月31日具备试运行条件,2028年4月工程完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闸或船闸或泵站或水电站工程自动化(或信息化)设备采购与安装的项目业绩,且自动化(或信息化)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为400万元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合同业主(或运行管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电气自动化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最高投标限价:108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55分;2.技术部分:4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55分): 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45分,暗标): 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4578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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