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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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5〕2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竺山湖西侧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新建生态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防御流域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按1999年实况洪水位校核;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抗震设计烈度为Ⅶ度。新建生态堤防(环湖大堤)3.53千米,其中新筑堤防3.31千米,加固沙塘港包港堤0.12千米,建设包港堤衔接段0.1千米。在敞口处新建3座桥梁,每座桥梁全长均为130米,总宽均为8米,跨径布置为5×24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型式,桥台采用U型桥台+承台桩基础。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81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标段概算: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宜兴市太湖竺山圩退圩还湖—生态堤防(环湖大堤)工程所有批复工程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含桩基检测)。本次招标对应标段概算92.88万元。 2.4本项目服务期限:质量检测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电子投标文件按540日历天填写。 2.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该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在本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另需提供学历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其它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明确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 0.6、0.65、0.7三者选一,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其余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M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M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M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 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时,取 M=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5万元。 7.4 分值构成: A:单位业绩:4分;资源配置:16分 B:服务实施方案:50分 C: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兴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793494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宜城镇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0-87930171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号701室 联系人:何曌、尹雯婷 电话:1370618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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