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完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沉降位移监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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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完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沉降位移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项目总体情况: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浚16.24km、建设堤防39.29km、建设护岸36.39km(其中拆建21.36km,新建13.72km,加固1.31km)、建设防汛道路38.34km;苏申外港线北段建设堤防23.38km,护岸16.38km(其中拆建7.6km,新建3.87km,加固4.91km),建设防汛道路21.62km(其中新建6m宽防汛道路18.67km,新建3m宽巡堤道路2.95km)。口门建筑物62座(新建36 座、拆建13座、加固改造13座)、新建支河桥梁9座,影响跨江重要桥梁4座,拆建0.5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淞江特大桥,与吴江各半考虑)、加固1.5座(苏沪高速1座、东方大道桥0.5与园区各半),另有2座主河桥梁需设置安全设施(202省道吴淞江大桥,343省道斜淞大桥)等。工程为Ⅱ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 2.2.2总投资金额:吴中段425392.45万元。 2.2.3总工期:总工期96个月,本合同项目工期84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上述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 2.3.2本合同项目对应投资金额:30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各标段完工验收后监测2年(电子投标文件中填写255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所有拟任项目参与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个人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聘用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6)信用等级要求: /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2月01 日至2025年12 月0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23 日 09 时0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7、0.8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报价:60分;资源配置:13分;技术部分:27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585937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地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联 系 人:唐加庆 电 话:0512-6527036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七楼 联系人:程能之、府纯、焦秀丽 电话:0512-691575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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