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2MAC1CD8CXM
法定代表人赵宏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21111********0014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苏水许可〔2025〕8号
许可编号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1200001202412311432300000
许可内容一、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厂房、事故灰场、1座5万吨级码头、加高围堤及补给水管等设施。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5月完工。 二、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5.0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7.94公顷、临时占地107.08公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新建厂房工程区、事故灰场区、围堤工程区、进场道路区、厂外补给水管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陆上纳泥区。 三、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650.0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503.58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2.52万立方米),填方146.48万立方米(含绿化覆土6.30万立方米),借方10.35万立方米,余(弃)方367.45万立方米。 四、《方案》分区防治措施 (一)新建厂房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排水管网。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措施:洗车平台、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苫盖。 (二)事故灰场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沉淀集水池、排水沟、汽车冲洗平台、沉淀池。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撒播草籽。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苫盖。 (三)围堤工程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四)进厂道路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五)厂外补给水管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土地整治。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六)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苫盖。 (七)陆上纳泥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六角空心块护坡。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临时措施:围埝、临时排水管、临时拦挡、临时苫盖。 五、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9%。 六、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工程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观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设10处固定监测点位,其中新建厂房工程区2处、事故灰场区2处、厂外补给水管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陆上纳泥区4处。 七、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3715.1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48.64万元,植物措施2569.33万元,临时措施422.84万元,独立费用305.19万元,基本预备费3.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5.69万元(已扣除按“苏水许可〔2023〕140号”文件缴纳的63.68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需及早向税务机关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65.69万元(省级收入)。 八、项目如发生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本厅审批。其他一般性变更纳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南通市以及通州湾示范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九、项目完工后,你单位应按《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厅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临时占地、余方处置如有调整,你单位需及时向我厅报备。项目完工后,施工迹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其利用功能。 十一、原《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3〕140号)废止。 十二、项目建设如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许可决定日期2025/01/02
有效期自2025/01/02
有效期至2028/01/01
许可机关江苏省水利厅
当前状态有效
权力编码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1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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