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小泾沟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根据《关于抓紧开展2024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3〕16号)等文件要求,拟对小泾沟工程进行整治。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计划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都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都区。 2.2项目概况: 小泾沟向北连高邮市南澄子河,向南至盐邵河,是江都北部一条重要的南北引排骨干河道,汇集沿线圩区抽排的涝水,经盐邵河、三阳河、新通扬运河由江都站抽排入江。 本次工程拟对小泾沟江都段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约7.2km,圩堤加固、新建生态护岸、拆建沿线建筑物、水土保持等。 2.3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JDXJGZZ-KS),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如有)、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设计)各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有关专项方案编制等,以及可行性研究(如有)、初步设计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阶段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等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同时协助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测定界、用地征前程序、征地社会稳评等用地报批手续。 2.4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初步设计预审后10天内,提供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4)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施工图设计提交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可编辑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其他要求 1)其他要求1: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 8月7日至2024年 8月14日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10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凭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及专项咨询费之和*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40分;(2)资源配置:8分;(3)投标报价:50分;(4)投标人业绩:2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可兼得,优先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其他业绩进行企业业绩赋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江都区水务局(金山路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514-808009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 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