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绩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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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厅组织对2024年上半年施工企业递交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业绩符合性检查。现将业绩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24年8月29日至9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陈述或诬陷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25-86338135,邮箱:279929381@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2016室 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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