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建设实施代建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7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70%、地方自筹3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结余资金工程建设实施代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街道、建阳镇、九龙口镇、沿河镇、颜单镇、芦沟镇、冈西镇、上冈镇、庆丰镇、冈东社区、开发区等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次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14.18km,防护工程24.68km (石笼护坡),拆建小型建筑物工程40座、更新改造小型建筑物工程25座,堤顶道路及通往沿线建筑物堤顶道路工程20.24km(路面净宽2~3.5m、混凝土路面)。里下河工程等别Ⅰ等,本项目河道等级为4级,沿线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4189.17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代建阶段及代建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以下内容(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已实施的工作代建人做好衔接): (1)配合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商、其他服务单位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总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 (4)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5)配合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检查、稽察、审计及航道、海事等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6)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7)组织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8)负责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9)配合完成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批复建设内容的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10)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约23个月,为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电子投标文件中填695 天)。其中,建设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好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1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满足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从事施工合同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参建业绩,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咨询或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代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两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④不得与本代建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正在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⑤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20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单位业绩:2分;项目负责人:4分;资源配置:16分;代建实施方案:58分;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施工监理、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建设实施代建为同一批次招标的两个关联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施工监理、建设实施代建2个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建设施工监理、建设实施代建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9号 联 系 人:吉鑫 联系电话:0515-86218821 1865148100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 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7321510182800011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