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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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许可〔202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 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 千米、抗滑板桩 3.205 千米、堤身防渗1.755 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 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 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工程概算37616万元,环境保护概算454.63万元。 施工总工期:1044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06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7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对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土壤等环境因子的检测,满足新禹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应概算金额约151.1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期环境监测: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生活污水、底泥、人群健康监测等,最终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总报告》和《施工期人群健康监测报告》。 (2)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内容、敏感目标进行现场勘查;编制培训讲义,对施工各参建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类的督察(稽查)。 (3)报告编制:编制《施工期“三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报告》。
2.3服务期:3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电子投标文件填1020天) 2.4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新禹河治理工程环保监测工作,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应包含:水、大气、噪声、土壤)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测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上午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51.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 联系人:陈金陵 电话:025-5775638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朱蒙、潘泽源、龚静雅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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